免 考 :(办理转考、改报专业、免考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二、四(节假日除外),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。)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、中专教育的毕业生、肄业生、退学生,报考自学考试,可根据有关规定,申请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。有部分考试的成绩可免考自考部分的课程。
可替代自考课程的各类考试:
1.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(PETS-4)合格证书,可顶替加考课程“综合英语(二)”(课程代号0795)、《基础英语(一)(B)》(课程代号8447)、《基础英语(二)(B)》(课程代号8448)、《基础英语(三)(B)》(课程代号8449)和《英语阅读》(课程代号8450)。
2.大学英语四级(CET-4)合格证书可免考《基础英语(一)(B)》(课程代号8447)、《基础英语(二)(B)》(课程代号8448)、《基础英语(三)(B)》(课程代号8449)、《英语阅读》(课程代号8450)、《英语二》、《英语语法》、《英美概况》; 大学英语六级(CET-6)可顶替《综合英语(二)》(课程代号0795)。CET、PETS证书顶替以上课程无需办理免考手续(但《英语二》、《英语语法》、《英美概况》可能要由省考办申批),考生办理本科毕业登记手续时,将等级证书的原件交市县(区)考办验核后留下复印件,市县(区)考办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交省考办。 3.计算机等级考试(NCRE)一级以上(含一级)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商学、会计等二十三个专业的《计算机应用基础(A)》(标准号0018)和《计算机应用基础(A)上机》(标准号0019),且从2001年起,省考委不再安排《计算机应用基础(A)》和《计算机应用基础(A)上机》两门课程的考试。 需在报考时填上自考准考证号码
4.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
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鉴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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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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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自学考试
学历层次 |
可免考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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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研究生 2.本科毕业生 |
本
科 |
同学科不同专业 |
1.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.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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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学科、专业 |
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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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研究生 2. 各类本科毕业生 |
专 科 |
1.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.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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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 类 专科毕业生 |
专
科 |
同学科不同专业 |
1.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.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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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学科、专业 |
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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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肄业生、退学生 |
本科、专科 |
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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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高等学校专科肄业生、退学生 |
专 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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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中专学校中专毕业生 |
中
专 |
同学科不同专业 |
1. 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.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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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学科、专业 |
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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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中专学校中专肄业生、退学生 |
中 专 |
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|
说明:
1).公共基础课是指: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哲学、政治经济学(不含财的政治学)、中国革命史、中共党史、高等数学、普通物理、大学语文、公共外语(日、俄、英);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哲学、政治经济学(不含财经类的政治经济学),语文、数学。
2).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,报考不同专业的中文、中文秘书专业本、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;哲学专业本、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哲学;数学专业本、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高等数学;物理专业本、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课的普通物理;英语类专业本、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英语;日语专业本、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的日语;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、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,可免考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(二)课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