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法考试大纲 |
2006-2-17 0:19:57 点击数: 进入论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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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,试题特点 “保险法”试卷中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的比例为40:60,试题主要以教材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为依据。
上编 保险法总论
第一章 保险的一般原理
考核要求
(一)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识记:1、保险;2、危险种类;3、可保危险。 领会:1、保险原理;2、保险与储蓄;3、保险与赌博;4、保险与保证;5、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;6、可保危险的涵义;7、保险要素的涵义。
(二)保险的分类 识记:1、强制保险;2、自愿保险;3、责任保险。 领会:1、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区别;2、原保险与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;3、再保险种类。
(三)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应用:1、联系实际分析我国保险的职能;2、分析保险的特殊作用。
(四)保险的形成和发展 领会:1、劳合社;2、现代保险发展的原因。 应用:分析我国保险业现状及其发展前景。
第二章 保险法概述
考核要求
(一)保险法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识记:1、保险法的概念;2、英国1906年《海上保险法》。 领会:1、狭义保险法与广义保险法;2、保险合同法;3、保险特别法;4、保险业法;5、保险法的沿革。
(二)国外保险立法概况 领会:1、法国保险立法与德国保险立法异同;2、日本保险立法与德、法保险立法的区别;3、英美保险立法的联系与区别;4、原苏联保险立法的特点。
(三)我国的保险立法 领会:我国《保险法》的基本内容。 应用:1、联系实际分析保险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;2、分析保险法的特殊社会作用。
中编 保险合同法
第三章 保险合同概述
考核要求
(一)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识记:1、保险合同的概念;2、补偿性保险合同;3、给付性保险合同。 领会:1、要式合同与非要合同;2、附合合同与议商合同;3、射幸合同与交换合同。
(二)保险合同的基本分类 识记:1、定值保险合同;2、不定值保险合同;3、财产保险合同;4、人身保险合同;5、特定危险保险合同;6、一切危险保险合同。
(三)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人 识记:1、保险人;2、投保人;3、被保险人;4、受益人。 领会:1、投保人资格;2、被保险人的权利;3、受益人的指定;4、受益人的变更;5、受益人的权利;6、受益人权利的丧失。
第四章 保险合同的订立及效力
考核要求
(一)保险合同的订立 识记:1、保险保同的订立;2、要约;3、承诺;4、要保书;5、暂保单;6、保险单;7、保险凭证。 领会:1、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;2、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;3、保险合同成立时间。
(二)保险合同的内容 识记:1、保险标的;2、保险期限;3、保险金额;4、保险价值;5、保险费;6、保险赔偿金;7、保险金。 领会:1、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;2、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;3、标准保险条款;4、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;5、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。
(三)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识记:1、保险合同的有效;2、无效保险合同。 领会:1、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;2、无效保险合同的认定;3、无效保险合同的后果。
(四)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领会:1、投保人的义务;2、保险人的义务;3、保险合同的履行担保;4、保险合同履行抗辩。
(五)保险合同的变更、解除与终止 识记:1、投保人、被保险人的变更;2、保险合同的转让;3、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;4、保险合同的解除;5、保险合同的终止。 领会:1、保险合同转让的程序;2、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条件;3、保险合同终止原因。
第五章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
考核要求
(一)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及基本分类 识记:1、财产保险合同;2、财产损失保险合同。 领会: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分类。
(二)财产保险合同的索赔与理赔 识记:1、索赔;2、理赔;3、索赔时效。 领会:1、索赔与理赔的原则;2、索赔程序;3、理赔程序。
(三)财产保险合同的代位与委付 识记:1、代位;2、物上代位;3、权利代位;4、委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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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年4月大考时间 |
| 2007年4月21日-4月22日 |
| 2007年7月加考时间 |
| 2007年7月7日-7月8日 |
| 2007年10月大考时间 |
| 2007年10月27日-10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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