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坛登陆
用户名: 密码: 验证码:  验证码,看不清楚?请点击刷新验证码
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
 您现在的位置: 首页>>>最新公告>>>正文 今天是:
转考须知
2007-4-29 21:55:16 点击数: 进入论坛

省内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在省内不同市、县(区)报考(报考不同专业,无须办理改报手续)。外省转入或转出外省的考生须办理转考手续。

1.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,若因工作调动、家庭迁居等原因,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需改报专业的,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,无需办理转考、改报专业手续。

2.凡持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以上准考证的考生,必须办理转考手续,将各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转入其中一个准考证中,以后只须持该准考证参加考试,具体办理办法如下:考生持准考证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。转出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《转考登记表》,送转入市考办并由转入市考办送省考办;省考办审核盖章后,两份退回转入市考办(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),两份留省考办备案。

3.外省转入:考生在转入市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,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,且确知转出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,持两地准考证和转出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,到转入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。转入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《转考登记表》(并附转出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)送省考办;省考办审批后,两份退回转人市考办(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),两份留省考办备案。

4.转出外省:考生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。转出市考办给考生开具《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考介绍信》交考生,并填写一式四份的《转考登记表》送省考办;省考办审批后,一份连同考生的考籍档案寄往转入省考办,一份退回转出市考办,两份留省考办备案。考生持《考生转考介绍信》和课程合格证到转入省办理手续。

最 新 公 告  
自考毕业手续办理方法
转考须知
广东07年4月7月考试课程考试与考试时间安排及教材
广东07年4月10月考试课程考试与时间安排及教材
06年全国自考将有58门课程使用新编大纲和教材
更多>>>
考试倒计时  
2007年4月大考时间
2007年4月21日-4月22日
2007年7月加考时间
2007年7月7日-7月8日
2007年10月大考时间
2007年10月27日-10月28日
站 内 搜 索  
    

关于本站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免责声明

东莞自考网(www.dgzk.com)是东莞自考人士创办的免费公益性质的网站 东莞自考办官方咨询电话:23126082

版权所有:东莞自考网 www.dgzk.com

联系邮箱:555869@QQ.COM
粤ICP备07000209号